各系部、处室:
根据上级有关规定,经研究,现将学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2、3、4日放假,共3天。4月4日(星期一)学生晚自习正常进行,4月5日(星期二)教职工上班。
二、有关要求
1、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,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。
2、保卫处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其它部门确保放假前门窗、水、电等关闭。
3、各部门根据本部门情况,自行安排好假期值班;学院总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规定,确保信息渠道畅通,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解决,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。
4、后勤处要安排好假期期间的餐饮、水电维修、物业等相关服务保障工作。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办公室
2016年3月30日